隨著電子對賬體系的不斷發展和國庫集中支付電子化管理規章制度的不斷完善,為全面提高財政資金運行效率和公共服務水平,日前,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聯合中國人民銀行南寧中心支行印發《關于自治區本級國庫集中支付業務實行全過程電子化管理的通知》,明確從2019年6月1日起,自治區本級將率先在全區范圍內全面取消國庫支付電子和紙質“雙軌”運行,標志著自治區本級國庫集中支付電子化管理改革進入“無紙化”時代。自此,自治區本級集中支付業務將徹底告別專門打印紙質憑證和人工加蓋印章,真正實現從“簽字畫押”到“電子簽章”,從“跑銀行”到“點鼠標”的轉變,不再需要進行電子信息與紙質單據的人工核對,節約了大量的人力勞動,大大降低行政運行成本,提高工作效率,進一步打破了時間和空間的限制,在廣西國庫集中支付改革進程中具有里程碑意義。
一、三重防護打造自治區本級支付電子化安全閉環
國庫集中支付電子化管理業務“雙軌”運行模式下,財政、人民銀行、代理銀行和預算單位等其中一方發送電子憑證時仍需打印紙質憑證并人工加蓋印章傳遞給對方,接收方需將電子憑證和紙質憑證進行核對,確認無誤后辦理支付和清算,因此,相比傳統支付模式,各方工作量實際并未減輕。為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國庫集中支付電子化管理,自治區本級重點采取三重防護措施,保障國庫集中支付電子化管理業務安全、高效運行:一是建立健全電子對賬體系。從2016年開始建設電子對賬體系,經過前期試運行以及正式上線后,對有關問題的不斷改進和調整,目前自治區本級電子對賬體系已基本建立。二是部署實施電子憑證庫監測平臺。通過部署實施監測平臺,業務和技術人員能直接觀察電子憑證運行狀態,能有效排查和處理收發異常的電子憑證。三是恢復有關業務邏輯。為堵塞安全漏洞同時不影響各代理銀行清算,自治區本級恢復了“代理銀行必須確保財政在收到支付憑證回單后,方可生成劃款清算憑證”的業務邏輯。
二、全方位提升各相關方權責義務和工作要求
《通知》對財政、人民銀行、代理銀行和預算單位在取消雙軌后的權責義務進行了進一步明確:一是轉變觀念,適應變化。財政、人民銀行、代理銀行和預算單位各方要通過加強人員配備、溝通協調、學習培訓等工作措施強化國庫集中支付電子化管理業務和技術保障,及時排查和解決日常工作中出現的問題,不斷提高對國庫集中支付電子化管理的認識,提升業務辦理水平,確保國庫集中支付電子化管理業務運行安全、高效。二是明確要求,規范業務。除應急狀況等特殊情況外,自治區本級財政、人民銀行、代理銀行和預算單位等各方均以有效的電子憑證為依據,辦理國庫集中支付業務及會計核算業務,不再交換紙質單據。明確各方取消紙質憑證的類型、電子憑證狀態異常的處理、電子化管理模式下財務會計核算、現金提取、工資發放、退款等業務辦理的規范。三是要加強內控,確保安全。財政、人民銀行、代理銀行和預算單位等各方應切實采取有效工作措施,提高國庫支付電子化管理業務辦理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首先要完善制度建設,各有關方兩兩之間簽訂業務辦理協議;其次要強化內控管理,嚴格人員崗位設置、權限管理和秘鑰管理;再次要加強財政、人民銀行和代理銀行三方憑證庫之間以及自身憑證庫和業務系統之間電子對賬,同時預算單位也應加強國庫集中支付會計核算和對賬管理。
三、全區統籌做好對市縣支付電子化的改革引領
廣西自2013年10月啟動國庫集中支付電子化管理改革,自治區本級國庫集中支付電子化管理改革工作已經走過6個年頭,積累了一定的改革管理經驗,能夠為市縣順利推行改革提供業務指導和經驗參考。今后,自治區本級將充分發揮以上率下的帶動作用,以點帶面,推動市縣各級各有關部門在實現國庫集中支付電子化管理改革全覆蓋:一是統籌謀劃改革工作。對于新上線的地區,督促做好前期準備、聯調測試和系統上線工作。同時指導已上線地區加大改革擴面的力度。二是做好日常指導、調研和培訓工作。通過日常指導和定期到市縣開展相關調研動態掌握各地改革進展情況,分期分批有針對性地對市縣進行專門的培訓,不斷提高各市縣自身解決問題的能力。三是及時協助市縣解決改革困難和問題。對于各地在改革中遇到困難和問題,本地無法解決的,積極協助解決。四是不斷完善相關配套制度建設和系統功能。指導市縣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建設,不斷完善系統功能,積極拓展支付電子化管理的深度和廣度。